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一、內部稽核之目的:

(一) 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   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二) 內部稽核的工作特質是管理的輔助,使各項作業記錄及處理程序健全,隨時蒐集各種資訊,提供決策或計劃參考。以獨立立場對各部門業務活動依既定的標準或規定作有效的分析考核,以協助各管理階層達成其使命。

二、內部稽核之組織: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隸屬董事會,設置稽核主管一名綜理全公司內部稽核業務,稽核主管均列席董事會並於每一季會議提出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三、內部稽核之運作:

內部稽核單位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後執行。

內部稽核人員應依據年度稽核計劃,查核及評估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各項交易循環,並檢附工作底稿及抽查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並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各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