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本委員會定期檢討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本委員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本屆委員任期為110年07月01日至113年06月30日,成員如下:
職稱 姓名
獨立董事 (主席) 張錦春
獨立董事 郭耀文
獨立董事 陳國雄
獨立董事 陳淑姿
審計委員會 本會規程依「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第三條規定訂定之。 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 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前項或章程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 獨立董事均解任時,本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 選之。 本公司於110年07月0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審計委員會,並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本屆委員任期為110年07月01日至113年06月30日,成員如下:
職稱 姓名
獨立董事 (主席) 陳國雄
獨立董事 郭耀文
獨立董事 陳國雄
獨立董事 陳淑姿